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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全面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

2021-07-08

  消费日报讯 (记者 王春宝 □ 董建伟)6月25日,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全面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》。

  根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通知,自7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,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。吉林省全面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《实施方案》,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行政许可及吉林省自行设定的5项行政许可,全部纳入改革范围,同时直接取消68项审批事项,将15项审批改为备案,实行告知承诺39项。

  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各部门需进一步厘清“证”“照”关系,规范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的衔接。一般经营范围企业,领取执照后,即可开展经营;登记机关需在企业领取执照时,明确告知其需要办理的许可类事项,并为企业办证提供指引。同时,各部门要加快实现相关事项“一网通办”,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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